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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隆重推出

政策密集出台,统筹新能源发展与消纳

来源:国家电网报

“十四五”以来,我国新能源实现大规模跃升发展,新能源发电装机首次超过煤电,我国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等要求。如何更好统筹新能源开发和消纳,推动“十五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3项政策,明确主要目标,部署相应举措。

 

建立完善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机制

近年来,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速推进,截至9月底,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装机的46%,全社会每消费3千瓦时电就有1千瓦时是绿电。但不容忽视的是,煤炭在能源消费中仍占据主导地位。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引导煤炭行业顺应能源发展大势,因地制宜加快清洁能源发展。这份指导意见系统性提出了煤炭与新能源融合的主要应用场景和重点发展方向,推动构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调发展新格局,夯实能源稳定供应基础。

以绿色低碳为方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依托煤炭矿区资源要素大力发展新能源,有序实施矿区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煤炭产业链延伸发展,建立完善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是这份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矿区光伏风电产业、积极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等7项主要任务,将为矿区提供更多绿色电力,提升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水平,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指导意见还要求,电网企业加强与矿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单位沟通衔接,保障矿区新能源项目并网发电;鼓励矿区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直接参与或以聚合模式参与电力市场。

 

构建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何统筹好新能源发展与消纳已成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大课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从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等5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并明确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加强调节能力建设,提升电网承载力;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增强分布式新能源自调节能力,提高自发自用比例,修订分布式新能源接网承载力评估标准,释放公共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可开放容量。

对于新型电力系统,指导意见要求增强对新能源适配能力,明确了加快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提高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优化新能源调控模式、强化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等具体举措。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拓展多层次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体系,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创新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价格机制。指导意见还要求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突破新能源高效发电利用技术,攻关系统灵活调节技术,强化电网运行技术,升级智能化调控技术。

 

新能源发展模式,从“单兵作战”转向集成融合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新能源电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也带来了系统消纳压力加大、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等挑战,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的转变。

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打造新能源发展升级版。

指导意见将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归纳为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3个方面,并提出相应举措。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上,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与空间集聚效能,支持构建多能互补、高度自给的低碳零碳园区;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构建与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运行,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

主要目标

●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预计到“十五五”末,我国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将基本成熟,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大幅提高,一批清洁低碳矿区基本成型,矿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进一步增强。

●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

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

●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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