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重要事项一览
1. 布展时间:
2024年6月10日 13:30-18:00
2024年6月11日 09:00-20:00
2024年6月12日 09:00-21:00
撤展时间: 2024年6月15日 14:00-23:00
2024年6月15日14:00展会闭幕。请事先联系办妥展品回运事宜,如要求提前撤馆的,将会被婉拒。
2. 所有参展商及特装展台搭建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布展或撤展。如需加班,必须于当天14:00前向主办方提出申请,并以现金缴付所需超时工作费,加班费自理。逾期定单加收50%加急服务费。
加班费(布展期,13:30-22:00)(1小时起申请) RMB 1500元/小时/1000㎡
加班费(布展期,22:00-次日8:00)(1小时起申请) RMB 3000元/小时/1000㎡
加班费(撤展期,23:00-次日8:00)(1小时起申请) RMB 5000元/小时/1000㎡
3. 特装布展:
特装布展请于2024年4月1日起将特装申报资料连同图纸一起打包上传至展商登录/展位预定-展商服务专区-搭建商登记-审图资料上传。超过4.5米及以上单层、双层或室外特装展台由指定审图单位进行审核,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逾期将加收50%的审图费。
1) 本次展会室内光地展台搭建单层限高6 米,双层展台限高7 米;大于等于4.5米单层及双层、室外展台需要经主办方指定审图单位审图后,方能搭建。若搭建高度不超过4.5米的单层展台,建议搭建高度为4.3米,以防现场的地板、地毯等地面铺设使得展台整体高度超过4.5米。 ※ 二层展台的搭建面积不得超过整个一层展台面积的50%。对于双层展台的多层面积未占到展位面积四分之一的展台,除收取双层的审图费用以外,其他单层结构若大于等于4.5米的,单层的面积需要按照超过4.5米单层展台审图的计算方法收取审图费。若展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图纸交给指定审图单位审图,而在现场不能正常搭建展台,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展商承担。超高展台图纸一经交于指定审图服务商审核后,如再有结构调整导致需要指定审图服务商二次审图的,将产生二次审图费,此费用将由展商自行承担。
2) 光地展台的所有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预订光地的范围,不得阻挡消防走道,若有展位外侧有空中设计(如灯箱、射灯、电视机等),请事先预留其投影面积,若超出预订光地的范围,主办方有权勒令展台更改其设计。背靠背展位间的结构一方高于另一方展位的,结构高出展位的搭建商需对超高部分进行美化处理;针对拒不美化处理的,主办方有权采取措施强制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将由该展位的搭建商负责。
3)主通道特装通透性有关要求: 主通道展台须确保靠近主通道的一个面无遮挡,搭建结构不得超过展台深度的比例为50%,其中,搭建结构特指展台上搭建的可遮挡视线的结构,但不包含展架、玻璃柜和展品等摆放的可移动物品。搭建结构所占展台深度的比例特指主通道方向视觉面上可遮挡视线的结构的横向宽度所占主通道视觉面展台的宽度。搭建结构的透明玻璃部分视为全通透。
单个格栅或单片玻璃磨砂条宽度30CM以下,且格栅或玻璃磨砂条间隔20CM以上,整个磨砂玻璃或格栅结构视为全通透。
主通道展台紧邻是消防墙、展馆墙、无展位或功能区的情况,与其相邻一侧的展台部分不作通透率要求。搭建二层展台的主体结构部分所在的面不作通透率要求。主通道联合参展的展台建议根据所在展区参照上述通透率要求。
主办单位认为展位的背板侧板或其他结构遮挡邻近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调整搭建方案以符合要求,相关费用由参展商承担。
4) 不得在展厅的柱子、墙面上悬挂或张贴宣传资料。如展位内有场馆结构柱(或部分柱身在展位内),四面可由展台搭建商自行包柱美化,但严禁接触或破坏柱身表面。结构柱美化高度不得大于展台高度,且结构柱上的固定设施如消防手动报警器等,必须裸露。
5) 展品、展具等不得超出展台边界,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6) 不得在电线、电箱上堆物,展台内部的物品、资料等堆放须规范,与电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不得私自拉接电线、私接灯具等,若由于参展商违规操作而造成跳闸、短路、电线起火、电箱损坏等情况,参展商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7) 主场搭建商将在搭建期间协助SNEC主办方对特装展台监督检查,SNEC主办方有权对违反任何规定的特装展台进行罚款并勒令其整改,费用从特装施工风险保证金(清场押金)中扣除,费用为每警告一次,处罚人民币500元/次。
4. 请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场馆内任何搭建工作,严禁使用弹力布,其它材料也必须涂上防火涂料,并使用防火地毯,展台不可占用公共空间或阻挡消防安全设施等。
5. 搭建商提前报到:
2024年4月22日-6月7日,携带“报到通知单”至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办公楼907室,已缴纳搭建押金,场地管理费、设施租赁、审图费等相关费用,并已完成展台报警装置和展台保险订购的搭建商,可领取"清场凭证"。
6. 水、电、气设施租赁:
1) 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点击展商登录/展位预定,输入参展的合同编号和密码,在线租赁,逾期租赁将加收50%的加急费。为确保展台用电安全,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由服务商统一提供带电监控的展台电箱租赁服务(展台搭建商不再自带电箱),并负责该电箱的拆装工作。
2) 展台电箱分照明箱和动力箱,参展商在向主办方申请时应注明电箱种类。申请动力箱时,须在2024年5月24日前向主办方提交《拆漏保申请》。
3) 各展台须在每天展览结束闭馆时,切断电源,参展商须承担因未切断电源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4) 展馆于每天闭馆后将统一断电。展台如需24小时供电的,参展商须在2024年6月4日前报主办方审批同意,方能办理申请用电。由此而产生的值班费用由使用的参展商负担。
5) 全场通电、通气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0:00,请注意收听现场广播。展台如需提前送电、调试的,参展商须在2024年6月4日前向主办方提交申请。
7. 吊点服务:本届展会180平米以上光地展位,可以申请吊点。1.1H、1.2H、2.1H、2.2H、3H、4.2H不提供吊点。参展商如需吊点服务,须在2024年5月10日前报主办方,同时提交初版审核资料(电子版);逾期不接受报图申请。
8. 标准展位楣板名称:
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点击"展商登录/展位预定",输入参展的合同编号和密码,在线填写。楣板由大会统一制作,参展单位未经会主办方核准,不得擅自更改。参展单位的名称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企业名称一致。
9. 展具租赁:
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点击"展商登录/展位预定",输入参展的合同编号和密码,在线租赁,逾期租赁将加收50%的加急费。现场不接受新增展具的申请。
10. 考虑到自带空调有诸如冷凝水排放,外机噪音大等问题,展馆明令禁止特装展台搭建商自带空调。
11. 证件预办理:
搭建商及运输商的"施工证件"办理将实行实名认证,搭建商提前报到后,凭“清场凭证”等,于展前3天起, 至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北广场的制。 证中心办理
12. 重要通知:
2024年5月24日为展务费交费截止时间,请参展商与搭建商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付款。
未全额付款的项目将收取30%的加急费(押金及展具除外)。如有报展馆的项目已产生50%加急费,则会在此基础上再加收30%。押金不提供刷卡。